提升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減少傷亡事故
5月20日至24日全市集中行動查頭盔
本報訊還是不習慣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再次給您提個醒——出門記得戴頭盔!5月17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全市即將開展為期5天的集中行動。
根據(jù)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公安機關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jiān)管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我市頭盔佩戴率,減少因未佩戴頭盔造成的傷亡事故,5月20日至24日,市交警支隊決定在全市開展2024年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提升集中行動。行動后,開展常態(tài)化治理工作。
據(jù)悉,此次提升集中行動,旨在通過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佩戴頭盔行為進行宣教和處罰,進一步增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的安全意識,更加自覺佩戴頭盔,使我市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5%以上,公路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75%以上。提升集中行動時間5月20日—24日,每天分為兩個時間段:上午9:00至11:00、14:30至17:00。
期間,市區(qū)共設置52個小組,部署警力520人;各縣(市)大隊各設置五個點位,每個點位不少于10人,點位全部設置在攝像頭可視位置。各點位將按照要求設置三區(qū),即1、對未戴頭盔宣教處罰區(qū);2、對未戴頭盔電動車停放區(qū);3、對未戴頭盔路面查糾區(qū)。其中,宣教處罰區(qū)必須采取對當事人進行宣教(簽名拍照轉發(fā)朋友圈并集5個贊)后進行處罰。
期間,遇有外賣、快遞、配送騎手存在未佩戴頭盔行為的,將嚴格按照“外賣、快遞、配送騎手記分辦法”對外賣、快遞、配送騎手在“文明交通”APP上予以記分處理。同時,將加強對老年代步車(老頭樂)駕駛人勸導教育,引導廣大市民群眾拒絕乘駕老年代步車。(邢臺新聞傳媒中心記者侯東杰通訊員 尉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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