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開始了
從6月開始,利用2年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此項工作
本報訊6月15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集中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的工作已經開始。
據介紹,為持續(xù)深化婚姻登記數字化改革,切實解決早年歷史檔案數據缺失問題,為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奠定基礎,進一步方便群眾辦理民事和經濟活動,市民政局從今年6月開始,將利用兩年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補領婚姻登記證和補辦結婚登記工作。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婚姻登記證對居民個人很重要。已婚人員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戶口遷移、生育登記、財產繼承、銀行貸款、個人出國(境)、子女入托入學等業(yè)務過程中,都需要提供婚姻登記證,婚姻登記證已成為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憑證材料。為加速推進這項民生工程建設,使市民早受益,有此項業(yè)務需要的市民可前去辦理。
目前,只要一方戶口所在地為我市或原婚姻登記證在各縣(市、區(qū))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當事人均可在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補辦。今年8月1日起,本市將實行補領婚姻登記證件“市內通辦”,屆時,當事人可選擇市內任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另外,根據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為避免人員聚集,各縣(市、區(qū))婚姻登記機關均采取預約登記方式,市民可以撥打當地婚姻登記處的辦公電話或登錄“冀時辦”客戶端預約登記,老年人辦理相關業(yè)務時,需要家人陪同前往。(邢臺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郭紅玉通訊員 郭玉龍)
溫馨提示>>
哪些人需要補領婚姻登記證和補辦結婚登記?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補領婚姻登記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集中辦理婚姻登記前,在省內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在我省內婚姻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但婚姻登記證上無身份證號碼或非現用身份證號碼及使用軍人證件號碼的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的當事人。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補辦結婚登記:對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符合相關條件的當事人,可補辦結婚登記。